1.不能抽烟.
2.不能酗酒.
3.不能噘嘴巴.
4.不能皱眉头.
5.不能洗冷水.
6.不能胡思乱想.
7.不能一直发短信.
8.不能在别人面前有亲密动作.
不断补完中....=v=
来自西红柿...
我居然又不幸命中了...游戏规则:[一] 被点到名字的人在自己的Blog(或主页)上写下答案,并且要再想出几个题目,将这几个题目传给另外七个人, 还要到这七个人的blog上留言通知对方“你被点名啦!”。 [二] 这七个人要在自己的Blog里注明是从哪里接到的题目,并且再想几个题目传给另外七个人,让游戏继续下去。 但是不得回传。
被点名者,在自己blog上写下答案,并加一个题目,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,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“你被点名了。”这五个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,然后写下答案,并另写一个问题,再去贴另外五个人。比如你自己回答14个题目,你回答完了再加一个,被你点名的博友就要回答15个题目,如此继续下去。
<...
真的只是游戏般的文字.
不过是我的反思.
游戏有时候不是玩笑.
至少它比鬼话正经很多.
被鬼川同学点到名...郁闷...
BLOGGER的连锁信游戏:本游戏是从台北的 Anais Lee 开始的,规则如下:开始游戏的人出一个题目,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,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,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,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“哈哈!你被贴了。”这五个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注明(并附上连结)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,然后写下答案,再去贴另外五个人。如此继续下去。游戏的题目是:怪癖。写下五个自己的怪癖、奇怪的嗜好、异于常人的习惯。